首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督查在全省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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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16 17:37:52 作者: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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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8日讯建筑施工工地给工人配发的安全帽竟然是摩托车驾驶员用帽,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作人员穿的防静电工作服没有一点相关标识能够证明其可以防静电。由省安监、工会、建设、质监等部门组成的5个联合检查组,26日开始深入到全省13个地市和农垦、森工系统来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这是我省近年来首次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刚刚进行两天,检查人员就发现我省各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 在农垦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检查人员发现,在高温管道旁巡查的工人穿的是普通的工作服、牛仔裤和旅游鞋。经询问,企业并未给这个岗位的工人配备耐高温抗热辐射的作业服装。而浸油企业和加油站同属高危行业,对安全作业要求比较高,特别是要防止静电引发火花造成燃烧爆炸。在黑龙江九三油脂哈尔滨惠康公司,工作人员穿着的工作套装没有生产厂商、厂址和安全等标识,无法证明可以有效起到防静电的作用。检查人员随机抽查的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上的中国石油哈尔滨市康安加油站,从业人员虽然有统一的服装,但是没有依规定配备穿着防静电鞋。而经有关人事查看,色彩鲜艳的工作服虽然是统一发放的,但是没有安监标识,同属无法确认是不是能够有效防静电的作业工装。 安全帽的问题也很突出。检查人员检查的各类使用安全帽的企业所购买使用的安全帽全部没有生产日期,无法判断其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均属于不合格产品范畴。在哈尔滨正大建筑工程公司省军区机关办公楼项目现场,工地上紧张施工的工人们头戴的安全帽竟然是摩托车驾驶员佩戴的摩托车帽。而这种安全帽的作用仅仅能够抗击从侧面来的冲击,不适用于防止高空坠物的建筑工地。 据黑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检测站站长李华介绍,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职能随着安全监管职能的转移由国家劳动部门划给安监部门。转移过程中的政策衔接出现空档,有关法律法规出台较晚,使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出现无序状态。三无产品泛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削减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甚至根本不按作业岗位要求配发相应的防护用品,这些都成为新的安全风险隐患。新施行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理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允许超出有效期;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今后,生产、经营、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产品的企业将面临严管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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